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六隊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偵查第二隊,日前共同接獲線報指有人在新興區某住商混合大樓內種植大麻,經報請高雄地檢署黃股檢察官陳永盛指揮偵辦,11月下旬持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在屋內查獲大麻植株與大麻成品等證物,及時遏止流入市面,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吳姓嫌犯承租住商混合大樓掩人耳目,涉嫌於網路購買中藥材俗稱「火麻仁」的乾燥大麻種子及载種器具,並透過網路自學技術,利用培養土進行「土耕法」栽種,且成功栽種出大麻植株。查緝過程中吳嫌向警方表示係因自己長期便祕,而火麻仁具有潤腸通便功效,係購買用來保健身體,惟警方搜索查獲大麻植株及相關專業栽種器具與設備罪證確鑿,全案將吳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查獲相關證物包括毒品咖啡包4包、大麻植株6株、大麻種子2包、大麻葉成品1包、種植大麻用盆栽(含培養土)14盆、自製遮光紙棚1個、黑遮光紙1張、生長用LED照射燈1組、栽種大麻工具1組、大麻澆水器1組、支撐大麻植株骨架等。

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洪松田呼籲,大麻毒品在我國屬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單純施用亦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另施用大麻毒品會產生被害妄想、錯覺、幻覺、焦慮、睡眠障礙等戒斷症狀,造成記憶、學習與認知等危害,年輕朋友切勿因好奇心驅使而輕易嘗試,以免誤人誤己、後悔莫及。

高市刑大破獲大麻種植案。   圖:高雄市刑大提供

查獲大批相關證物。   圖:高雄市刑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