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少外籍移工會選擇門檻相對簡單的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當代步工具,但為了方便雇主管理,30日起登記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應檢附雇主同意書,並於移工離境時,協助處理車輛的相關事宜,不過由於雇主同意書沒有統一版本,常常衍伸出很多疑慮,因此公路總局今日公布了一個公版,方便雇主操作。
公路總局表示,為確保外籍移工騎乘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行車安全,並方便雇主後續對外籍移工的生活管理所需,因此30日過後,外籍移工購買新的或二手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在登記和申請掛牌時,須強制檢附雇主同意書,在外籍移工離境時,方便雇主協助其處理車輛的相關事宜,但若移工是在30日前就已經購買電動微型二輪車,未來只需要補掛牌,不須補附雇主同意書。
另外,鑑於以往雇主同意書沒有統一版本,衍生不同的同意書範本,致使雇主簽署同意書衍生疑慮,因此將「外籍移工購車雇主同意書」整合成機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公版雇主同意書,雇主在同意外籍移工購車後,提醒其員工遵守各項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於其離境前協助並提醒車輛須繳回車牌辦理繳銷、報廢或過戶等異動登記。
公路總局提醒,自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將納管領牌照,已於官方網站建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提供越南、印尼......6國語言等納管領牌照懶人包,可供外籍移工上網查詢辦理領牌資訊。各監理單位一律採用公版同意書外,也在官方網站「檔案下載」區提供下載列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