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是不少通勤族轉乘的交通工具,不過近年因駕駛未注意乘客是否已安全上下車,導致夾傷乘客事件頻傳,公車安全產生隱憂。因此交通部配合修法,部長王國材也於今(16)日表示,11月18日開始會對駕駛做相關處罰。

公車車門夾傷乘客事件頻傳,為提升安全,交通部於去年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開關車門應先確認乘客安全,若未注意導致乘客受傷,將依法記駕駛違規點數3點或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至6個月,該規定已完成修法程序,預計11月18日正式上路實施。

上路後,若是公車駕駛若開關車門未注意導致乘客受傷,將記違規點數3點(半年內達6點以上將吊扣駕照1個月)、致人重傷則將吊扣駕照3個月至6個月,對業者則可依未盡管理責任,依公路法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王國材對此表示,公車司機是否有疏忽的認定,可依攝影機查證,只要認定是駕駛的疏忽,造成乘客上下車受傷,就需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