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涉詐助理費爭議連環爆,週刊日前又爆13頁密帳,還有高虹安親簽的立院請領名冊,律師黃帝穎直言,「證據一刀斃命」,高虹安卻回嗆,黃帝穎的話「聽聽就好」;對此,黃帝穎反擊,他辧過國民黨立法院大黨鞭林益世貪污案,高虹安涉貪案符合他的專業,並強調「犯後毫無悔意」法律責任更重。

黃帝穎15日晚間在「新台灣加油」節目上表示,高虹安可能不知道,他之前辦的是林益世貪污案,是國民黨大黨鞭,「立委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林益世案子的結果大家都知道了,就是判刑定讞、入獄服刑,「分析高虹安的案子,剛好符合我的專業,因為我辦過立委的貪瀆案件」。

他批高虹安,與其用政治口水轉移焦點,不如好好清清楚楚的告訴社會大眾,她的助理其實都把內帳拿出來了,內外帳這件事,高虹安從頭到尾沒解釋,為什麼會有內外帳,一般來講,大概詐領才會有內帳跟外帳的差別,但她14日整場記者會沒有能力做解釋,記者問她,她推諉說這已進入檢調,就不講了。

「我辦過立委貪瀆案」,黃帝穎重申,林益世案都判刑確定了,講到高虹案,「我認為一刀斃命證據,今天已經全部攤在陽光下了」。

他提及,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第一時間爆料時,高虹安說這都是助理自願上繳,後來被爆有扣薪問題,她說扣薪是內部人事管理,又改個講法,14日又強調她都沒有強迫,還把責任全部推給主任、助理,結果助理把親簽公文都爆出來,連加班費都是她親簽,每筆費用她都清楚,她沒辦法再兩手一推,全部都是她自己要負的責任。

「你從頭到尾都知情」,黃帝穎指出,在辦貪污案件時,老闆知不知情這件事很重要,尤其她簽了名,為什麼說一刀斃命,她簽了名,客觀證據已戳破,不能說不知情,這種抗辯方式,檢察官會認為「犯後毫無悔意」,在那邊做很瞎的抗辯,法律責任更重,且都不配合,是不是有串證之虞,很多議員被收押,就是之前說這不關自己的事。

此外,高虹安強調沒有強迫,是助理自願的、自由處分財產,黃帝穎說明,聲稱跟助理約定好這個講法,在台南市議員的判決,在高院判決後、最高法院為止,法院認定,助理費是公費,不容許民意代表重新分配,實質授薪是多少,就應該請多少。

黃帝穎反擊,他辧過國民黨立法院大黨鞭林益世貪污案,高虹安涉貪案符合他的專業,並強調「犯後毫無悔意」法律責任更重。   圖:擷自「新台灣加油」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