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今 (7) 日召開記者會,拿出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辦公室資料,指出高委員要求助理入金上繳部分薪資,還有浮報加班費的嫌疑,民眾黨黨團指控為為竊取情報的「台版水門案」,是台灣民主的一大醜聞。對此,執業律師兼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詹晉鑒痛批比喻「不倫不類」,根本是一場「非典型」詐領助理費的案件。

詹晉鑒對高虹安疑似詐領助理費一事,類比過去前美國總統尼克森派人到民主黨全國競選總部安裝竊聽器失風被抓的「水門案」,直批「引喻失義、不倫不類」。直指與高虹安辦公室內部有人透過管道對外「吹哨揭弊」,兩件事有根本上的差異。詹晉鑒認為這種胡亂攀比,只是凸顯高虹安與民眾黨想把事件政治化,無心對外說明事實。

詹晉鑒點出,檢調偵辦助理費詐領案件的兩大重點,第一是民代掌握人頭助理的印章、存摺與提款卡,費用匯入之後由民代或民代找人領出歸為己有,第二是透過勞健保紀錄,查看民代找來的人頭助理是否有在其他地方有專職工作。

詹晉鑒補充,高虹安的手法規避了上述兩種檢調偵辦的方式,實際聘任助理、並且讓聘僱的助理有實際從事工作,但要求助理將領出來的薪資捐出一部分充作辦公室公款,這些所謂公捐的使用方向,看回林耕仁提供的細目,也被用在各種公關應酬和高虹安私人用途之上。根本是一種「非典型」的詐領助理費手法。

詹晉鑒認為問題的重點是,高虹安在聘僱助理之前,是否有向聘僱對象說明每個月必須捐出部分薪資為辦公室之用?而且助理實際所拿到的薪資是否和一開始說明的薪資一致?更質疑,許多公費助理每個月只領新台幣3、4萬出頭的薪資,每年卻要捐出3、4萬甚至10來萬的「不樂之捐」,實在是有問題。對比每個月坐領部長級薪資,一整年只入金新台幣377元做辦公室公捐的高虹安委員,真是無言以對。

另外,針對林耕仁所指高虹安申報的助理加班費有問題,詹晉鑒表示,按照司法實務見解,詐領加班費常常是透過出勤紀錄、以及申報加班時間之類的消費紀錄等證據作為偵辦標準,當然也會有被告指稱那是他在加班期間透過網路購物等方式消費,這就要看檢調的心證了。 

詹晉鑒認為,高虹安疑似詐領助理費的案件不是水門案,而是一場「非典型」詐領助理費的案件。希望高虹安辦公室能夠有吹哨者,持續提供更多的證據,讓社會大眾與檢調知道犯案過程與事實真相。

詹晉鑒指出高虹安坐領部長級薪資,一整年卻只入金新台幣 377 元做辦公室公捐,真是不合理。   圖:翻攝自詹晉鑒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