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爭議不斷,遭爆料男友李忠庭「寄生國會」,涉嫌詐領助理費,遭質疑「國庫通黨庫」,卻拿不出實證。律師黃帝穎今(7)日表示,詐領助理費案屬貪污重罪,即使後續程序認罪且繳還60萬元換免關,仍褫奪公權,高虹安不論立委市長都枉然,「別成潘懷宗第二」。
黃帝穎發文表示,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自國民黨候選人林耕仁爆料已7天,仍提不出任何證據,選前被爆貪污,任何政治人物無不拿出證據自清,唯獨高虹安不拿證據,如此異常的危機處理,可見涉案程度升高。
他直言,要拿出李男任職國會助理1年多的承辦公文、出席協調會簽名表或會議記錄等對外公文書證,一點都不難,「除非高虹安說謊」。
「高虹安別成潘懷宗第二」,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詐領公費助理費333萬餘元,法院考量其認罪,判處2年刑期、緩刑5年,但得褫奪公權5年。黃帝穎說明,詐領助理費屬貪污重罪,依貪污治罪條例處7年以上徒刑,多數民代均判刑入獄,潘懷宗認罪並繳回所得,換得緩刑但褫奪公權,解除議員職務。
他指出,高虹安提不出李男確實任職公費助理的客觀證據,也提不出自己募款民眾黨60萬的單據(即證李男僅自己自由捐款民眾黨60萬元,非高虹安責任額)。
「高虹安提不出證據,恐足認涉嫌重大」,黃帝穎說,哪怕是比照潘懷宗,在後續程序認罪且繳還60萬元換免關,但仍褫奪公權,「不論立委或市長都枉然!」
高虹安今天上午召開「立院助理實質工作證據」記者會,秀出多頁LINE對話截圖,指出李忠庭在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期間擔任助理時的實質工作記錄,包括擔任隨行行程司機、社群管理、LINE官方帳號開發及推廣、執行各類選民服務等,強調非「人頭助理」,將把證據交給檢調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