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今(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由董事長鄭優主持,會中順利完成補選三席董事及一席監察人;鄭優向股東會報告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案,決議通過增資發行新股共計新台幣10億元,優先由原股東等比例認購新股,預計約於2個月內完成。

鏡電視聲明指出,股東會並通過聲明,強調未有外傳股份轉讓、代持股份、要求NCC撤照、中資問題及違反附款之情事,並期許在經營團隊齊心帶領下,未來公司能永續經營,將新聞之專業獨立與收視聽眾信任列為最重要之考量。

今日鏡電視股東臨時會還一致決議,為避免不必要之耗費,否決更名為星電視案,仍維持以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為名。

鏡電視也發布新任三董一監名單,新任董事蔡滄波、洪玟琴、林正疆,以及新任監察人蔡文精;新任董事會一致支持由鄭優繼續擔任董事長,並依股東會報告之發行新股案,決議通過增資發行新股共計新台幣10億元,優先由原股東等比例認購新股,預計約於2個月內完成。

以下為鏡電視股東會聲明:

一、 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今日股東臨時會順利補選3席董事與1席監察人,全體股東均盼鏡電視永續經營,期許董事會以此原則忠實執行董事職務。公司營運事項,鏡電視全體股東完全尊重董事會之專業決定。

二、 鄭董事長基於尊重股東會之立場,向全體股東報告董事會規劃之增資發行新股方案,將由原股東優先等比例認購新股,共計發行新股新台幣10億元,預計約於2個月內完成。

三、 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均未參與公司營運,且均無參與本公司新聞製播,並全力支持鄭優先生與蔡滄波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相信以鄭優董事長及蔡總經理之能力及專業,會與新任董事、監察人與經營團隊和合協力,帶領公司永續營運。

四、 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均為本人投資,無代持與借名登記情事,無轉讓股權情事,亦無要求撤照之可能。

五、 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已依NCC要求持續獨立營運多時,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為獨立營運之兩家公司,亦無人事、財務共用情事。

六、 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不會匿名接受媒體採訪,近日媒體報導指涉「股東要求撤照」、「股東轉讓股權」、「股東介入公司營運」、「批評NCC縱容」云云,均非屬實。籲請媒體與社會先進勿隨不實報導與有心人士之不當攻訐起舞,影響本公司日常營運與申請案件之審查。

七、 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悉依法令與營運計畫之內容,恪遵許可處分之附款,無任何違法或營運不當情事。期許在經營團隊齊心帶領下永續經營,落實公司營運理念與節目內容特色,持續為國人帶來優質、獨立、專業、自主之新聞內容,並爭取收視聽眾之信任。籲請NCC盡速通過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變更、資本額變更與上架有線電視系統申請等案件,以利公司永續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