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劉靜怡於 2015 年 1 月向台大醫院申請提供現任台北市長、時任台大醫師柯文哲等人,1988 年到 2013 年間任職期間進行無心跳者器捐摘取等資料,卻遭到拒絕。對此她提起行政訴訟,經 7 年纏訟後,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判定部分器捐資料為公開政府資訊,應提供。全案確定。

「屠殺」(The Slaughter)一書的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在 2018 年召開記者會表示,因為柯文哲在中國推廣葉克膜技術,間接鼓勵與助長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的可能。

劉靜怡主張柯文哲等醫師,在 2008 年 4 月在《澄清醫護管理雜誌》發表「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法律倫理問題」一文記載,自 1998 年 2 月到 2005 年 4 月共執行 26 例無心跳器捐,共摘取 52 個腎臟和 1 個肝臟供移植,移植結果良好等語。於是向台大醫院申請提供柯文哲、陳益祥等任職時,所進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等資料,不料遭到拒絕。劉靜怡於是提起行政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大醫院 2 年前曾針對 1994 年到 2007 年清查 154 名器捐者病歷等資料,這是公開政府資訊,應提供,不得拒絕,判決台大醫院應提供柯文哲等人自 1994 年到 2007 年間器官捐贈摘取次數、各次日期等資料,全案確定。

對此,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台北市原住民族運動會受訪時指出,「他是寫 SOP 的,但執行的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