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昨揭露,高雄市長陳其邁當年以公費就讀醫學院,畢業卻未依規定到偏鄉或山區服務至少6年,因此抨擊陳其邁陳欺世盜名。陳其邁則說明早已返還公費,更稱「從醫的初衷來沒改變過」。對此,王鴻薇今(19日)持續召開記者會抨擊,陳其邁除了實習醫生,根本未曾執業從醫,其醫師證書一直被扣押,「醫生市長」根本是欺世盜名。

對於王鴻薇與國民黨的指控。陳其邁昨說明,早在20多年前已依規定返還相關公費,完成還款義務;而31年前台灣正處於對抗威權、追求自由民主的時代,他從習醫到進入研究所,投入各項社會運動,到投入政治,他都跟所有野百合世代的年輕人,因為大時代變化有了不一樣生涯選擇,而從醫的初衷從來沒改變過,更會繼續努力前進。

但王鴻薇今不滿稱,翻開陳其邁的履歷來看,陳其邁就讀中山醫學院的公費生,畢業後應該接受當時教育部的分發到偏鄉服務,但陳其邁不願意,繼續念碩士班,並去擔任其父親的立委助理,還在學生時期就擔任228公益和平遊行的指揮,並積極從事社會運動,鋪下從政之路,從當過地下電台負責人、立委、市長、行政院副院長,可以說此後平步青雲一路從政,當醫生這件事情,早就丟到九霄雲外。

「一個連偏鄉服務都不願意的人,出來跟人家談什麼從醫初衷。」王鴻薇表示,陳其邁除了在1989年至1991年的學生時期,在長庚醫院擔任實習醫師外,陳其邁說的「從醫初衷」到底是什麼?這是陳其邁需要說明的。

王鴻薇也不滿指,衛福部立刻跳出來幫陳其邁護航,說什麼「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但是,第一,陳其邁在民國80年畢業,當時主管機關不是衛福部而是教育部;第二,根據後來接手的衛生署規定,未服義務要還錢,但是未完成規定的服務年限就不得領回醫師證書正本,所以還錢不代表就解除了服務義務。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公費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第二十三點就指出,公費畢業生經醫師考試及格領取醫師證書者,於未依本簡則規定完成服務義務前,其醫師證書由本署保管,作為履約之保證。第二十四點則規定,不履行其服務義務者,除依第二十三點規定辦理外,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所享受之公費,就是要賠錢也要服務,否則不得領回醫師證書。

王鴻薇因此質問,陳其邁有醫師證書卻沒辦法執業,因為其醫生證書正本一直扣押在教育部,就是因為沒有服完義務,既然教育部、衛福部發聲,替陳其邁澄清已還款就算服完義務,那為什麼要一直扣著陳其邁的醫師證書?衛福部、教育部根本是把新制、舊制混淆,這些國家官員是陳其邁的競選總部嗎?根本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