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勞動節因台鐵工會依法休假不加班,國定假日疏運受到衝擊,因此交通部為了不讓類似情況再發生,將於公司化的子法中要求「員工在國定假日要採輪班制」,不過這項消息引起台鐵工會不滿,認為已違反《勞基法》,但交通部認為,此條文是為了讓台鐵正常營運,出勤仍會徵得員工同意,不是違法。
因不滿台鐵公司化草案未與員工充分溝通,台鐵企業工會在五一勞動節發動不加班方式集體休假,多數司機員不願意出勤,讓台鐵表定班次全部停駛,只能開出18班次臨時列車,也嚴重影響台鐵疏運。
因此,為了不讓「依法休假」的情況再度發生,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年五月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在國定假日不加班情況下,會導致台鐵無法運作,勞資協議可把它(國定假日上班擇日補休)簽下來,希望在台鐵公司化都處理完畢之後,透過勞資協議把假日輪班制度簽下來,減少營運的不安定因素。
這項決策將會於近期召開的台鐵公司推動會報提及,盼未來改成員工在國定假日出勤、可事後補休的制度,其出發點是為了維持台鐵正常營運,減少未來不安定因素。
不過這項決策被台鐵工會反對,認為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要求交通部及台鐵局取消該規定,並喊話交通部要訂定有關於勞動條件的事項,最好與工會協商,取得共識後再簽定團體協約,勞方才願遵循,而工會幹部已獲邀參加十月底的台鐵公司推動會報,未來將直接了解政策方向、反映員工聲音。
不過,交通部則表示,因為台鐵人員可能有公務人員兼具勞工身分,或純勞工等情況,故相關規定若與勞基法相違背時,確實都是無效規定,未來相關子法訂定時,條文比較像是宣示性質,公司化後的國定假日要求出勤,仍會徵得員工同意,評估未來透過獎勵鼓勵員工國假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