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3)日將實施入境0+7新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因應邊境解封,入境人員免居家檢疫,改採7天自主防疫,因此自10月13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期間相關醫療防疫措施,若符合4項例外情況並經醫療機構評估後,出示快篩陰性可前往醫院探病

醫療防疫措施

一、探病管制

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探病,但符合以下例外情形時,經醫療機構評估同意,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後前往探病。

(1)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2)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3)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4)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二、陪病管制

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陪病,但符合病人有特殊照顧需求(如:須有照顧者陪同之幼童或生活無法自理等),且經醫療機構同意之例外情形時,得經醫療機構評估同意,於入院陪病當日執行家用快篩陰性後陪病,陪病期間每日執行家用快篩至自主防疫期滿,並提供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1名公費篩檢。

三、醫療照護感染管制

自主防疫期間之醫療或檢查,建議由醫師依病人治療之急迫性及必要性等,綜合考量延遲該等醫療或檢查及疾病傳播風險後決定;非急迫性、必要性之醫療或檢查,建議以延後為原則。

四、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建議

於自主防疫期間返回工作者,建議於返回工作前進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且於自主防疫期間,每1至2日於上班前進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醫療機構得依傳播風險及工作性質等評估調整篩檢頻率。

指揮中心呼籲,民眾務必遵守自主防疫期間各項防疫措施,以降低疾病傳播風險。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自主防疫期間,若符合4項例外情況並經醫療機構評估後,出示快篩陰性可前往醫院探病。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