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負擔原訂於5月15日修正調整後生效,但當時因為國內本土疫情大爆發,因此當時的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決定延後實施。而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上任時推估年底前可能上路,但今(12)日薛瑞元則表示,實施日期會視「疫情、經濟」兩大因素,不一定會於年底上路。

薛瑞元出席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時,被問到健保部分負擔新制的問題,他指出,部分負擔新制經過討論本來也公告準備實施,延遲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如果年底之前疫情沒有好轉,經濟活動尚未復原,就不一定是年底實施,但若疫情變化和社會復原狀況都有好轉,就有可能年底上路。

健保署在4月時公布健保部分負擔調漲新制的說明,其中漲最多的為輕症到大醫院急診看病,若檢傷分類在4、5級,在醫學中心要負擔800元醫療費用、區域醫院也要花600元;不過如果檢傷重症1、2級急診到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費從450降至300元、200元。

此外,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20%,最多收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慢箋領藥者,第一次會比照門診藥品收費,之後到社區藥局等領藥,才可比照現行方案、免收部分負擔,預定於5月15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