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為維續合理經營環境,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調整公車運價,經審慎評估核實計算後,市府同意自10月1日起調整公車運價為23.6336元,並協調台北市同步實施,乘客運價補貼金額將由政府預算支應,現行公車票價則維持不變,歡迎市民朋友多多搭乘公車,支持大眾運輸。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公車運價是指公車營運成本及合理利潤的每段次金額,依據「公路法」第42條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第11條規定,每2年得檢討1次;票價是指民眾搭乘公車的每段次金額,兩者價差由政府補貼。此次運價係由新北市公車公會依規定提送市府審核,運價結構已考量疫情影響公車運量銳減、適度反映物價,並要求業者持續照顧勞工及調整合理人力配置等因素,核定由原19.3731元調整至23.6336元,增加4.2605元,其中包含油價基本單價1.13元,經與台北市協商運價將同步自10月1日起實施。

鍾鳴時指出,新運價實施後會持續督促公車業者提升公車服務水準,落實防疫作為,以及調升駕駛及從業員工薪資待遇,全面改善公車勞動條件與服務態度,讓市民朋友搭乘公車更具信心,公車票價維持不變,歡迎市民朋友多加利用。

民眾搭車票價維持不變。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