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融控股公司於去(110)年3月完成公開收購日盛金融控股公司,其董事會並於去年9月通過決議,將與日盛金控進行現金合併,合併後將以富邦金控為存續公司,日盛金控為消滅公司,成為首例金控合併個案,創下我國金融圈「金金併」歷史里程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則於今(20)日宣布同意富邦金合併日盛金案。

金管會今日宣佈,同意富邦金控以現金為對價,合併日盛金控。金管會說明,上開合併案於110年9月16日經富邦金控及日盛金控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0年11月5日經雙方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富邦金控以現金為對價,支付富邦金控以外之日盛金控其他所有股東,並於111年6月17日經雙方股東會同意通過調整合併對價。

金管會補充,此案係由富邦金控及日盛金控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規定,共同向金管會申請合併許可。合併後富邦金控為存續公司,日盛金控為消滅公司,待雙方完成合併後,日盛金控各項業務、資產負債將由富邦金控承受。

據富邦金控日前公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8月31日,富邦金控已取得日盛金控73.95%股權,而富邦金控於前8月認列日盛金投資收益16.6億元。金管會提到,依富邦金控之規劃,於取得金管會同意旨揭合併案後,由二家金控之董事長共同決定合併基準日、公告,並依規於合併基準日前30個營業日前,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日盛金控終止上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