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陳姓男子確診後原在家居隔,但在結束居隔前日卻偷騎腳踏車外出,因其另涉它案被警方攔下後,檢方今表示,將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將他起訴。

據檢方指出,陳性男子確診後原應於今年5月3日至13日進行居家隔離,但卻在要出關的前一日疑似難忍受獨處,因而偷騎腳踏車出門,結果卻因為有犯下其它刑案而被警方攔下,經由警方細查後發現陳男竟違反防疫隔離政策提早出關。檢方表示,陳男明知確診應嚴守防疫規定,不顧自身有傳染他人危險並提早一天偷跑出門,依法對陳男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罪將他起訴。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武漢肺炎,若違返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給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