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競總通訊錄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公布,發言人莊瑞雄質疑有違法之虞。不過,監察院財產申報處處長陳美延今(6)日受訪表示,只要競選總部人事部分是以政治獻金支出者,最晚明年8月26日前都需揭露。

監察院政治獻金平台上網後,候選人競選總部支出大公開。2020年蔡英文、賴清德競選總部林鶴明領的薪水就比總幹事林錫耀還高,當時還引起注意。原因是,林鶴明時任府的發言人臨時辭職打選戰,總部有意以較高的薪水補他當年應得的年終獎金。

但到底這個政治制度怎麼運作,負責政治獻金公開的監察院財產申報處處長陳美延說明,依規定是選舉(11/26)過後,3個月內(隔年2/26)選人就會需要把資料報到監察院,並6個月內(8/28)公開。

陳美延說,如果是立委選舉,人數比較少,作業會比較快,但這次九合一選舉,人數比較多,會比較晚公告,但最晚也不能超過明年8月26日;監察院基本上應該7月就會完成審核,並就各選舉類別,單獨先公開。

政治獻金規範,參選人的會計報告書支出部分應記載:(一)人事費用支出。(二)宣傳支出。(三)租用宣傳車輛支出。(四)租用競選辦事處支出。(五)集會支出。(六)交通旅運支出。(七)雜支支出。(八)返還捐贈支出。(九)繳庫支出。(十)公共關係費用支出。

對於競選總部人事是否每個人都需要申報,陳美延說,政治獻金法規範的是政治獻金的收入與支出;如果這些費用都是由候選人自己出錢的,當然就不用申報;但是如果是以他人的政治獻金支付的人事,支出的每個人的名字就要申報。而且是超過新臺幣三萬元收支對象還要申報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