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管制署(以下稱疾管署)表示,560劑猴痘疫苗昨已抵台。本批疫苗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目前開放讓操作正痘病毒屬培養之實驗室人員及高暴露風險密切接觸者,並需經由衛生局向疾管署提出申請並經審核後使用。

為因應猴痘防治需求,疾管署表示政府已依專家建議向丹麥生技公司「巴伐利亞北歐」(Bavarian Nordic,簡稱BN)採購之猴痘疫苗JYNNEOS®,於昨日晚間運抵台灣,完成通關程序後,直接運送至指定-20℃冷儲物流中心儲放,並進行封緘作業。

本批疫苗共560劑,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後續疫苗使用對象,係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建議,為操作正痘病毒屬培養之實驗室人員及高暴露風險密切接觸者,經由衛生局向疾管署提出申請並經審核後使用。

疾管署說明,目前全球僅BN公司生產猴痘疫苗,產能有限,致世界各國競相採購,該款猴痘疫苗為減毒活性非複製型疫苗(live-attenuated, non-replicating),是第㇐個獲准用於預防猴痘的第三代天花疫苗,相較第一代天花疫苗,副作用少、安全性高且施打便利,目前已在美國、加拿大和歐盟批准用於預防猴痘。本次抵臺疫苗,係由疾管署積極洽談採購且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同意專案進口,後續將依疫情狀況,持續採購國內儲備所需數量。

疾管署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於今年7月23日宣布猴痘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針對猴痘疫情控制,仍建議以公衛措施為主要手段,包括監測、接觸者追蹤、病患隔離與治療照護等。

疾管署表示,我國於今年6月23日公告猴痘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目前已通報27例疑似病例,累計3例境外移入確診病例,感染國家為德國及美國,另自 6月30日起,將具有本土或不明感染源猴痘個案之70個國家旅遊疫情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該署提醒,國人若前往該些國家,應避免可能與不特定人士密切接觸之社交活動等高風險場域,返國入境時如出現發燒、皮膚病灶如紅疹、丘疹、水泡或膿疱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並儘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我國採購之560劑猴痘疫苗JYNNEOS®已於今(9/1)日晚間抵臺,完成通關程序後,直接運送至指定-20℃冷儲物流中心儲放。   圖:疾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