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為了感謝新北市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重陽分隊執行三重區三和路一段火警案,成功撲滅火勢並完成救護工作,日前親至該分隊贈與新台幣2萬元慰勞分隊同仁,小隊長邱宗宏見狀當下立刻婉拒,並向民眾說明救災救護是消防同仁應盡的職責,且公務員以服務為目的,不得收受任何財物餽贈,但仍對於民眾之熱情肯定倍感溫馨。
邱宗宏於婉謝民眾心意後,旋即依規定登錄並通報該局政風室,消防局為表揚同仁能夠恪守廉潔操守事蹟,透過今(25)日召開局內週報會議辦理公開表揚,將民眾感謝之美意化作為實質對全體消防弟兄的鼓勵。
消防局長黃德清表示,公務員無論是在前線為民服務的同仁,或是幕僚的行政人員,都要秉持「視貪為恥,以廉為榮」的核心價值,盡心盡力履行職責。
政風室主任林三龍表示,藉此機會呼籲同仁應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不得接受不當餽贈、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如遇有相關情事應即簽報登錄,以維護消防人員之廉能風尚,並樹立消防局清廉之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