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長潘文忠今在疫情記者會宣布,經與中央流行指揮中心就開學相關防疫規定討論後,有關大專校院及高中以下各級學校防疫假,若符合3大規定即可請假,相關假別規定說明如下:

1) 確診、快篩陽性或居家隔離者,教職員工可請公假/防疫隔離假,學生可請防疫隔離假。

2) 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

3) 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者,可請防疫假。

教育部重申,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之校園防疫新制,仍視疫情發展,進行彈性調整。各縣市及大專校院因應疫情如有需因應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得與教育部應變小組研商後施行彈性機制,惟仍應兼顧校園健康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及家長照顧學生的需求。此外,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開學後仍持續落實入校前量測體溫、「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原則,及各環境空間場域定期清潔消毒等措施,教育部也籲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儘速完成指揮中心建議的疫苗接種劑次。

111學年度開學防疫措施-防疫假三大規定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