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楊植斗質疑,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後援會造勢活動疑似發放走路工,網路上流傳2小時600元的工讀貼文,但陳時中辦公室發言人莊瑞雄駁斥是「假消息」。楊植斗今公布電話錄音及訊息截圖,赴台北地檢署告發陳時中賄選。
網路上臉書社團「國立臺北科技大學_全體學生」近日發布一則貼文顯示,正在招募「讚中活動」工讀生,協助陳時中後援會造勢,日期為8月13日,工作時間為1點半至3點半,薪資為600元,工作內容指聽人在台上講話看影片,跟著大家一起揮舞小旗子,偶爾拍拍手,「但主持人介紹丘達昌理事長上台時,要用力吶喊鼓掌,吹口哨也可以」,可洽詢李小姐聯繫。
楊植斗今出示音檔,與李小姐聯繫確認陳時中造勢的相關活動細節,且活動費用是「現領」,工作內容是「拍手造勢」,他質疑,明明確定有替陳時中造勢的活動,李小姐卻在網路改口說是「搬重物的誤餐費」,到底是陳時中團隊怕事件延燒,對李小姐下封口令,讓李小姐改口?還是他們已經招募了足夠的人選,足以影響選舉?
楊植斗認為,這場活動被叫去當工讀生的同學,收了兩小時600元,高於一般打工基本薪資的薪水,去到現場一定會有鼓噪「幫忙陳時中拉票」丶「這票一定要投給陳時中」等語,決定選民意向,也有直接表態的行為。
他強調,這些學生還要在台下坐著,看陳時中競選影片來洗腦,這些誘惑會不會改變選民的投票意向?會不會影響學生?會不會洗腦?顯而易見。此外,這筆資金的流向也是追查重點,檢調應該了解,這筆工讀資金究竟是陳時中的團隊所發放?還是陳時中拿給外圍所謂「丘達昌理事長」的組織去發放?還是丘達昌自發性的贊助,這中間有沒有賄選?一定要查清楚。
楊植斗的告發書內容指出,陳時中確定於8月13日於大直典華辦理造勢大會,而李X楨小姐則於網路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_全體學生」臉書社團公開發文,表示要徵求工讀人力,以兩小時600元,時薪相當於300元,高於一般打工行情的薪水,為陳時中及丘達昌拍手、吹口哨。他說,受邀者不但要「坐在台下看影片」,甚至還要在該場合高喊「陳時中凍蒜」、「回去一定要記得幫陳時中拉票」等語,極有可能影響選民投票意願,並期約行使一定投票意思。
依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