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曾於 2018 年以「中國民主進步黨」推薦身分參選台北市議員,涉嫌和會長周慶峻舉辦餐會、收取中資,違反《選舉罷免法》遭起訴。法院一、二審皆判有罪,最高法院今 ( 25 ) 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調指出,張秀葉、周慶峻曾於 2018 年 10 月1日在北市某餐廳舉辦餐會,席開 50 桌,雖名義上是慶祝中國 69 週年國慶日,免費招待民眾用餐,但張同時在會場拜票,請求大家把票投給她。由於現場有許多中正、萬華區選民參加,檢調認為,張秀葉以餐會型式賄選,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將多人依法起訴。

不過周慶峻夫妻、競選辦公室主任陳玲湘皆否認賄選,張秀葉也聲稱當天沒喊競選口號、要求嘉賓支持。

隨後檢調追查發現兩人的選舉資金來自中國,且未依規定設立政治獻金專戶,擅自對外收受新台幣約 17 萬元政治獻金,此外還非法收受中國、港澳等地、高達新台幣約 189 萬元的政治獻金。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張秀葉《選舉罷免法》,判張秀葉 3 年 5 個月、周慶峻 3 年 4 個月,兩人皆褫奪公權 3 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時,周慶峻因染疫過世,獲判公訴不受理。張秀葉則是出境赴中國未歸遭通緝,沒入 22 萬元保證金。

二審法院認定張秀葉等人以每桌 8000 元的不當利益進行賄選,雖然對價關係不大,但屬於「有計畫性」動作,維持張秀葉和周慶峻的妻子林明美原判,至於陳玲湘並非擔任核心決策者,所以改判 1 年 10 月,褫奪公權 2 年,緩刑 4 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張、林的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