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都中心為確保如期如質達成中央6.9萬戶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任務,特委由臺灣銀行籌辦4,119億元社宅聯貸案。該案已於今年6月27日簽署聯貸合約,並於今(22)日由國家住都中心代理董事長花敬群簽約儀式,與臺灣銀行董事長呂桔誠共同完成。

國家住都中心基於社宅永續經營與風險有效管理,研訂社宅興辦長期財務計畫,該聯貸案所籌措的4,119億元中,114億元用以購置社宅基地,剩餘4,005億元興建費用中,有2,805億元投入住宅單元、400億元用於社福空間或商鋪等附屬設施、800億元則為停車設施。

國家住都中心表示,社宅營運收入是償還聯貸款項及支應社宅營運的主要來源。社宅租金收入占整體現金流入75%、管理費收入占12%,內政部提供的非自償補助占7%,其餘6%則以住都中心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收益等自有財源挹注。

國家住都中心分析,採用長期融資方式辦理,將更有助於社宅永續經營,在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的同時,國家住都中心為管控經營成本及確保租金收入來償還本息,將更積極優化社宅營運管理及維持服務水準。

該聯貸案合計共有臺灣銀行、合作金庫、農業金庫、臺灣企銀、兆豐銀行、彰化銀行、土地銀行、華南銀行、第一銀行等9家銀行參與,且超額認購1.6倍。在金融業的力挺下,國家住都中心所需興建經費籌措無虞,再加上符合社宅興辦金流特性的客製化授信還款條件設計,可以有效降低整體財務負擔及風險,進而達成該中心旗下社宅長期永續營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