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集團日前入股中國紫光企業,卻未事先取得經濟部投審會核准,依法規確定將開罰,罰鍰金額自5萬元至上限2500萬元。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21)日回應,經濟部已告知鴻海必須事前經過審查許可,將依照相關規定提出申請,經濟部也會依照其申請資料,釐清相關事實,按規定辦理。
邱垂正說,為防止我高科技產業技術外流,政府對於赴中投資或技術合作案件十分嚴謹,依據國家安全及產業發展的考量區分為禁止類與一般類進行管理,鴻海雖未被列為「禁止類」,但半導體仍有高科技的技術成分,投審會有關鍵技術小組機制嚴格把關,進行專案審查,避免中國企業收購台灣的關鍵技術。
邱垂正表示,經濟部今年4月21日也發佈修正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經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的轉讓出資視為技術合作,由事後備查修正視為事前許可。
關於鴻海入股紫光案的後續,邱垂正指出,經濟部將會同相關主管機關依照產業發展情形,「動態滾動」修正相關規範,以防止我高科技產業技術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