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公共安全稽查小組這週於三重某處住宅區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執行斷水斷電處分。

該處業者以「借人頭」的方式作為商業登記負責人,並在新北市內經營視聽歌唱業,多次更換負責人來規避罰鍰及法律責任,近3年多次查獲違規情事,歷年裁罰金額累計超過100萬元。該處不法情事,除依照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處以罰緩,而且將違規經營的場所,執行斷水及斷電處分。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住宅區不得有礙居住寧靜之行為,住宅區土地切勿作為八大行業使用,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也應善盡維護管理其土地或建物合法使用之法律義務,共同維護居住品質。

黃國峰再次呼籲業者勿持僥倖心態,以更換負責人的手段規避罰款,市府會持續清查此類違規行為,並由市府公安稽查小組持續不定期稽查取締,必要時市府採取強制作為,落實公權力。

市府展現公權力。   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斷電執行不手軟。   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嚴重違規場所停止供電。   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