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謝龍介今(23)日爆料指出,LED艾迪森包商和靈骨塔業者拿這匯款單等相關證據跟他陳情,指稱黃偉哲市長身邊的人打著市長名義,分別跟LED包商索款500萬不成,2個月後解約第3區案並沒收2500萬元,全案仲裁中;靈骨塔業者則是匯前金720萬,索款者獅子大開口要求增加金額,業者氣的到南檢按鈴申告,相信黃市長都不知道這些事,為證清白,請黃市長調查這些案件。

謝龍介今天特別請經發局能源科楊良載科長到議會備詢,他說,風風雨雨事件這麼多,黃市長身邊很多人「伸腳出手」,他一直到今天還是相信黃市長的清白,根據社會經驗,做賊的人不會說自己喜歡甚麼,一定會找很多辯解的理由,但是你做市長也有責任,硬挺局長不停職調查也有責任,如果廉政署來台南市府查某單位調人去問,市長知道嗎?有沒跟市長報告?

政風處長高伯陽答說,有收押或改列證人才會跟市長報告。

謝龍介問楊良載科長何時被廉政署約談?做股長時或是今年1月有沒有?楊良載對此否認到底;謝龍介追問是廉政署不讓他說還是真的沒有?110年8月6日有沒有打電話叫LED艾笛森包商負責人、副總和李民海到飯店吃飯嗎?

楊良載最後表示,有見過面,是在市府會議後到飯店見面。

謝龍介向黃偉哲說,這場飯局郭金棟也出現,黃市長!你的公務員之後跟廠商說郭金棟可以處理任何的事情,9月6日郭金棟約在中華西路當鋪跟包商要500萬公關費,對方同意付250萬,沒談成,結果2個月後第3區標案解約沒收2500萬元,目前全案在訴訟仲裁中,保證台南市府會輸,未來此案的損害賠償會更多,楊良載後來還從工務局調到經發局,還從股長升科長。

謝龍介繼續指出,109年10月1日在桃山餐廳有一場餐會,有一名也在陳律師在場,一個在場的靈骨塔業者說黃市長有比1,業者比3,到了10月16日業者匯220萬給陳律師,11月12日匯200萬,11月13日匯300萬,陸續匯前金720萬,不知何故?是有人覺得1000萬太少嗎?所以此案被擱置,業者認為市府失信,氣的到高雄南機組備案,又到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業者說市長有答應3個月會將錢還給業者,這個月就到期,這些爆料內容和匯款單全是業者提供,相信市長也不知道,但當事人都拿市長當幌子 市長應該去查。

黃偉哲說,他從政20幾年,看過很多人的面向和手法,沒有跟靈骨塔業者打啞謎,沒有艾笛森和靈骨塔這些事。

市府會後進一步聲明指出,謝龍介關切市府同仁與廠商或代表其利益的人有不當的接觸,黃偉哲表示前日在議會總質詢議程結束後,立即指示市府法制處著手擬定聲明書,聲明書如下:「本人黃偉哲要求臺南市政府所有同仁皆忠心努力,誠實清廉,恪遵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任用法、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令執行勤務,以謀求臺南市民之福利與推動臺南市建設,本人並提出嚴正聲明,本人及臺南市政府所有同仁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行為外,不與廠商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不法或不當之接觸,若經查證市府同仁執行職務涉及不法屬實,將主動究責,絕不寬貸。」

今日黃偉哲也再度聲明,南市府會勇於接受檢驗,也會在行政調查上著手對各級官員、公務員,調查公務員是否有遵守法規,不會逃避。

市府工務局也鄭重聲明,本次「台南市換裝LED路燈建置工程第1、2、3區(開口契約)」招標作業係採評分單價法評定最有利標,決標方式係以廠商標價與總評分之商數取最低者得標,除可反應市場價格且非由評選委員完全主導評選結果。

有關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投標承攬上項工程案,投標時並無履約本案之LED燈具組測試報告數據,而是以其他LED光源廠牌燈具組之測試報告,並使用技巧性拼湊方法製作本案LED燈具組相關規格數據,涉及以不實之文件投標本案;又未能於開工前提送履約此案之LED燈具組測試報告,已違反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故依規定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