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聲稱奉神明指示,帶著飼養的紅貴賓一起跳海,所幸目睹民眾立即救援上岸,但紅貴賓一度昏迷垂危,新北市動保處相關人員馳往救援,急送往動物醫院救治,所幸終脫離險境。由於飼主涉及傷害動物,動保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第30條規定,處1萬5000元罰鍰,並命令飼主不得飼養該紅貴賓,將其沒入,日後開放認養。

新北市動保處長楊淑方說,石門區老梅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一名女性帶著飼養紅貴賓在白沙灣跳海,現場救生員、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員,都於現場目睹飼主把狗壓到水中,試圖將狗淹死,救生員見狀立刻前去處理。紅貴賓溺水後一度昏迷,健康情況不佳,經過緊急救護處置後才恢復意識,動保處與台灣浪浪驛站動物緊急救援協會即刻將牠送往動物醫院救治,所幸脫離生命危險。

據悉,該名謝姓女飼主自稱受到神明旨意,帶著飼養的紅貴賓跳海輕生,所幸謝女無大礙,消防救護人員檢視謝女並無外傷,由警員將謝女帶回派出所安撫,並通知家人前來接回。

楊淑方說,謝姓飼主已涉及虐待動物,動保處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要求飼主負擔紅貴賓急救費用。此外,雖然飼主及紅貴賓都幸運獲救無生命危險,但傷害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除依法處罰外,謝女也不得再飼養該隻紅貴賓。目前紅貴賓由動保處照顧,等健康等問題都穩定,再開放認養。

新北市農業局李玟表示,寵物是家人,飼主應負起責任照護牠們一生,不應一時情緒造成動物受傷害,同時也要呼籲民眾尊重、愛惜生命,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有問題應尋求幫助,切勿一時衝動,造成無法彌補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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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攜紅貴賓狗在白沙灣跳海,所幸犬隻無生命危險。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目前紅貴賓被安置在新北動保處持續觀察健康情況,日後開放認養。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