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前才以有藥物殘留為由,禁止我國石斑魚輸入,不料今(15)日國台辦又指出,從台灣輸入的冰鮮及冷凍水產品的外包裝樣本中,檢測出COVID-19病毒核酸陽性,因此依規定暫停相關企業的產品進口申報1週。對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則回應,中國應提出完整科學證據。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從台灣輸入的冰鮮及冷凍水產品的外包裝樣本中,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依照中國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3號規定,從6月10日起,暫停接受相關企業的產品進口申報1週。

而根據中國海關總署官方網站於6月10日公告指出,台灣地區輸往中國的一批冰鮮白帶魚的包裝樣本中,檢出新冠病毒核酸楊姓,依照規定,從即日起暫停接受台灣地區水產品生產企業、北都冷凍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進口申報1週,期限到6月16日為止。

對此,農委會發言人陳淑蓉表示,目前的科學研究並未發現有病毒透過水產品傳染人的實證或研究。中國近年來不斷針對不同國家以COVID-19病毒為由影響國際貿易,我方會透過兩岸相關平台具體要求中方提供完整科學證據。

中國以檢出新冠病毒為由,暫停暫停接受相關企業的產品進口申報1週。   圖:擷取自中國海關總署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