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帥真好,人醜吃草。人帥王大陸,人醜陰屍路。人帥性高潮,人醜性騷擾。人帥有咩把,人醜地上爬。人帥是情人,人醜工具人。人帥吃鮑魚,人醜敲木魚……
鄉民們別以為媒體只是對男人的美醜有「雙標」,其實對女人「雙標」得更嚴重。隨便舉個例,2022年5月24日《中時新聞網》報導〈徐巧芯秀1張乖乖停車照萬人看傻 藍營正妹喊:為什麼這樣〉: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日前遭爆料在紅線違規停車,甚至傳出施壓員警,但後來北市警局信義分局證實並未施壓,也補開違停罰單。
徐今(24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報告!我有改進,乖乖停在停車格裡』,並秀出停車格照片,至晚間吸引1.8萬人按讚,卻引來不少黨內同志驚嚇和關心,國民黨美女發言人白喬茵直呼:『等等,為什麼撞成這樣啦』?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稱讚徐巧芯『很棒,給你100分』,徐巧芯卻自認停車技術0分,有待改進。前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則喊話,『巧芯很乖,送妳一個祈福小茶包好了』。」
段宜康為何只能「名列前茅」?
徐巧芯在PTT八卦板被爆料,紅線違停卻不讓警察開單,還「當眾教育」開單警員。徐巧芯則在臉書回應,是自己「5度請員警開單,但對方不願意」,另強調會請北市警局調出監視器,並和該員警對質。
大批鄉民湧入徐巧芯的臉書留言,比較主流的意見是質疑她「連員警的名字都記下了,誰信妳真的願意被開單啊?」
當然,年輕貌美又聲音甜美徐巧芯,網路上跟羅智強一樣,都是群眾基礎雄厚,不管遇到什麼事,總有辦法「盧」到自己人說好棒棒,因此也從來都沒在怕的。但也可能被信義分局「珍藏」的密錄器內容公開,就要雞嘴變鴨嘴了。(可參閱〈徐巧芯是在罵羅智強很「噁心」嗎?〉)
關於徐巧芯的停車爭議,因為管大不開車,對這問題也沒研究,所以球永遠不會飛到本魯的「守備區」。
但徐巧芯在臉書提到當時對警員說的「不過沒關係,可能我沒弄清楚,之後我再問問看警察局相關規定,請你開單吧!」這就關係到台北市議會的「銷單史」了。
2000年12月20日,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段宜康踢爆,市長馬英九的愛將兵役處長黃雲生(後為大台北高爾夫球場董事長),平日首長公務車CF3049雖配有駕駛,但假日黃雲生卻自己駕駛回新竹家中,有3次在中山高飆車超速被罰。
黃雲生不但未自掏腰包繳納罰款,反而指使工友繳交女兒的駕照頂替,由交通事件裁決所扣留,其擅用關防與假藉人頭部分,經監察院提案糾正。市政府新聞處為了「圍魏救趙」,次日也公布段宜康為選民「銷單」77次,在市議會裡「名列前茅」。
段宜康「銷單」的最大爭議,其實是「選民」裡還有個中古車業者,長期占用道路展示。但真要計算銷單次數,段宜康當然不會是最多;否則馬英九直接公布「銷單排行榜」,不就能將段宜康「一槍斃命」?何必扭扭捏捏的只敢說段宜康「名列前茅」?
王育誠為何會成為「銷單王」?
馬英九一路從市長、黨主席到總統,歷次選舉從無敗績,政治敏感度絕對超強。對付段宜康固然重要,但戰線不能拉得太大,否則真的公開市議會裡的「銷單排行榜」,倒楣的當然是更強調「選民服務」的藍營市議員。
那麼究竟誰才是台北市議會裡的「銷單王」?這懸案一直要等到4年後,香港來的《壹週刊》抵台,只要有新聞話題性,一概六親不認,什麼「碗糕」也都要登,傳說中的「銷單王」才隆重登場。
2004年12月15日《自由時報》報導〈特權銷單 北市府有名單〉:
「(記者林恕暉劉榮台北報導)由於台北市府傳出市議員王育誠今年1至10月成功『銷單』170多件,副市長金溥聰也自稱掌握議員銷單大戶名單,昨天引發各黨議員強烈反彈;……
市議員王育誠表示,他競選時就以替民眾申訴交通違規罰單作訴求,這本來是選民服務的一部份,今年1至10月共替民眾申訴900多件交通違規案,僅有170幾件成功,成功率約2成。
王育誠表示,……更何況他的選區遠在士林、北投,他的服務處替當地選民服務,讓選民不用大老遠跑到北市羅斯福路4段的裁決所申訴,有何不可?」
但王育誠究竟都是在替那些「選民」銷單?媒體也有進一步追蹤。2004年12月16日《華視新聞》報導〈民代特權銷單 理由千奇百怪〉:
「(記者曾懷瑩張書銘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王育誠,被點名是超級銷單王之後。市府還發現,王育誠銷單的理由千奇百怪,……
民眾開車打手機,怎麼說都是違規,居然能夠免罰。沒繫安全帶就上路更該罰,但是交到王育誠手裡卻照樣銷單。還有人無照駕駛重型機車,銷單的理由竟然是『中度智障』,沒有行為能力。這樣也能銷單,難道這不是特權?」
厲耿桂芳為何要「敲鑼打鼓」?
王育誠為「中度智障」的選民無照騎車銷單,這種「選民服務」還不能算最智障的。因為這與有些民代只要出席公祭,就要跪著邊爬邊哭「六子哭墓」一樣。類似這樣的「服務智障選民」,在我們北投這種傳統選區還是存在的。
因此議員銷單會銷到自己身敗名裂的,其實都不是為了服務選民,還是為了服務自己。2007年9月27日《自由時報》報導〈國民黨北市議員厲耿桂芳被爆特權銷單〉: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在北市議會素有『護馬先鋒』、『頭號馬迷』之稱的國民黨市議員厲耿桂芳,遭檢舉以民代職權,向北市交通裁決所及市警局施壓,為自己名下一輛小客車銷單,包括市警局五個交通分隊,竟協助厲耿桂芳結清金額高達22,000元的交通違規罰單。
厲耿桂芳昨澄清,罰單寄發地點是她的戶籍所在地,而非住所,常常收到罰單後,都是幾個月後的事,她要求助理必須定期處理罰單積案,但助理沒有處理好,她才會罵人,『申訴罰單是她的權利,被駁回罰單申訴,她也照繳』。
這起事件曝光,起因於厲耿桂芳有意將名下一輛車牌為06××-DA銀色豐田小客車過戶,但該車籍資料累積22,000元共10張交通違規罰單未繳納,車籍無法變更,厲耿桂芳於是在9月11日下午,邀集北市裁決所、市警局、交通大隊、監理所主管及府會聯絡人約六、七人,在議會研究室共同研商『申訴罰單』免罰的途徑。
據了解,該車罰單從2005年4月累積到2006年9月,違規項目包括超速、並排停車共10張,舉發的單位遍及北市大安、中山、信義交通分隊及中山一、安和路派出所共5個單位,其中有4個單位都同意撤銷罰單,免罰金額15,400元,其餘中山區開出的三張罰單,厲耿桂芳則堅稱自己繳了6,600元,但『收據不知助理收到哪裡去了』。
當時在場官員表示,10張罰單皆已超過申訴期限,要免罰『恐怕有困難』,但厲耿桂芳不接受,她當場辯稱:『這些罰單,都是為了選民服務,她沒錢請司機,跑行程都是自己開車,為了公務才會被開單。』要求相關單位設法通融,但在場官員面面相覷。
厲耿桂芳眼看協商無結論,慣有特殊的聲調更轉趨高亢,驚動周邊研究室其他助理,不少人還跑出來看熱鬧;對此,厲耿桂芳回應,她當時發飆罵的是助理,不是市府官員。
事後助理議論紛紛,『她(厲耿桂芳)用高八度音飆人,大家還以為發生什麼大事!原來是替自己喬罰單。』特權銷單耳語也在議會傳開。」
2007年9月27日《聯合報》報導〈銷單特權?議員申訴 幾乎能過就過〉:
「(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台北市議會昨天爆出議員特權撤銷個人交通罰單,但辯稱是透過申訴銷單。只是一般民眾除非舉發事實錯誤,否則申訴不易成功;但議員申訴,幾乎是能過就過。……
議員幕僚說,議員們要銷單,雖然各顯神通,但一定要低調,像厲耿桂芳『這樣多個人罰單又敲鑼打鼓』的情況,是少之又少。」
其實鄉民們也許沒發現,同樣是政大畢業,年輕時的厲耿桂芳,顏值身材都還高出徐巧芯一大截。台語有句俗諺「囂張沒落魄的久」,今日還堅持「敲鑼打鼓」的徐巧芯,會變明日的厲耿桂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