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5月10日斷訊,引發民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今天(12日)表示,已收到144件申訴案,初步掌握影響3萬多人,已要求業者在下期帳單自動減收月租費,減收幅度5至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1年度預算書案,並邀NCC主委陳耀祥備質詢。
多名立委關切台灣之星斷訊一事,陳耀祥表示,依服務契約,影響服務時間在2至4小時,月租費減收5%,中斷4至8小時減收8%,而NCC已要求業者主動清查影響範圍,同時要求業者下一期帳單自動減收月租費。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詢問,目前收到多少申訴案件?陳耀祥回應,截至昨天下午為止,收到144件申訴。
至於斷訊原因,NCC基礎處處長鄭明宗表示,責任在台灣之星,業者雖然有準備自動供電,但系統切換上來,導致服務中斷;他提及,先前3月3日大停電時,電信業者機房都沒停,其實都有預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