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報導,Google已簽署協議,要向德國、法國和其他4個歐盟國家的300多間出版業者支付新聞費用。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表示,這是歐盟三年前通過相關法規後,媒體議價機制另一項里程碑,然而,台灣部會卻還在牛步,針對媒體議價的研議,過了一年多到現在,得到的答案卻始終是仍在調查和研究中。

林楚茵表示,自澳洲2021年2月底通過媒體議價法後,她便立即向有關部會如公平會、通傳會等瞭解,台灣在媒體議價、新聞分潤會有何作為?此外,去年10月跟今年四月都在院會質詢,也屢次函文或開會請各單位說明進度。

至今,除了公平會去年四月中旬大拜拜會議、NCC外包又外包的研究案,她得到的回應一直都是研究中、開會中不然就是調查中,甚至說將交給至今未成立的數發部。

林楚茵對於這種牛步感到非常失望也憤怒,她指出,從歐盟跟澳洲的經驗,立法後至少也要一兩年時間,才有機制讓數位媒體巨頭願意與媒體分潤,從去年到現在一年多,還在研究、討論,或是交給尚未成立的機關,到底這些研究調查討論,是真的嚴謹、認真,或只是展現各種認真來脫推拉?她要求行政機關應該給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