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新北市美術展覽申請即日起收件至5月31日止,此次有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美麗永安藝文中心共三處場館供民眾申請。凡有志於藝術創作,且兩年內未曾在新北市文化局申請通過展出之個人或團體,均可提出送件,歡迎藝術創作者依創作媒材選擇適合的場館進行申請。

文化局長龔雅雯表示,因各場館之調性有別,適合不同的藝術媒材與展陳形式,為鼓勵多元藝術創作並增進藝文風氣,分別以水墨、書法、油畫、水彩、雕塑、陶藝等純美術範疇,及圖文設計、視覺影像設計、概念式互動裝置等應用美術類別區分,供民眾選擇適合的展覽場域申請展出。

今(111)年申請方式延續採紙本寄送或線上申請雙軌制,增加民眾報名便利性,並響應環境友善減低紙張使用量。民眾申請通過後,文化局除了免費提供申請者展覽空間,協助展覽行銷宣傳及展務行政工作外,並得額外提供至多新台幣1萬元供申請者辦理藝術推廣活動,鼓勵藝術家將藝術創作的樂趣與動人之處分享給每一位市民。更多詳細資訊請至文化局網站查詢下載,或至市府雲端櫃台申辦e服務(教育文化專區/項次60受理美術展覽申請)線上申辦。電話02-22760182分機321。

美麗永安藝文中心展覽空間。   圖: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廳展覽空間。   圖:新北市文化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