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將於5月8日正式開播, 但今年1月取得新聞台執照以來,已數度更換董事長,爭議不斷。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14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期間,也以內部爆料文件,臨時提案要求交委會針對NCC審查鏡電視一案成立調閱小組。但因在場7席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情況下,使得調閱小組提案遭到駁回。

陳椒華以鏡電視內部「營運問題發現報告」指出,這份報告大股東都有拿到,內容提及,除了裴偉成立的停雲管理公司和鏡電視簽約,裴偉和自己簽約,雙方透過代理,一個月拿150萬顧問費的契約之外, 該報告還指出,鏡週刊有多篇報導人員,為鏡電視編制員工,這些問題涉及違法逃稅、洗錢等不法,NCC是否掌握這些事情? 為什麼NCC之前一直不查?

陳耀祥則回應,立委拿出來資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我們手頭根本沒有這個資料,這是他們後來翻臉後的資料,一看就知道嘛。」 」。陳還稱, NCC不是刑事調查機關,而鏡電視的變更董監事等案子還在NCC手上,但個案還在進行中,立委這樣是把手伸進NCC裡面是不可以的,這是在指導他們辦案。

面對陳椒華再指,該報告還提及,副總編陳素秋每個月領現金10萬元聘前NCC高官為顧問,是否有會計憑證不實,或違法逃漏稅、洗錢的嫌疑?陳耀祥則回應,他不知道陳椒華指的是誰,但若(前NCC高官)已經離職了,不見得是NCC的人。

陳椒華表示,鏡電視提出執照申請案以來就爆發諸多爭議,在審查過程中NCC還突破過往紀錄,讓鏡電視前後補件超過30次,甚至在第999次委員會議通過鏡電視執照的過程,身為主委的陳耀祥竟不顧其他委員反對通過、宣布核准。

陳椒華指出,交通委員會3月就曾要求NCC在3月底前提出鏡電視調查報告,但NCC報告充滿護航文字,根本沒有真正進行調查,因此她要求成立調閱小組。希望調閱今年1月19日第999次的會議紀錄逐字稿、會議錄音檔案,以及1月19日之前相關審查紀錄、公文往返紀錄、申請文件,送到交通委員會做調閱。

但陳耀祥表示,NCC作為獨立機關不應該受到政治干擾,陳椒華還沒看相關資料就認為NCC欺騙,認為成立調閱小組是政治性決定,如果把資料審查過程都提供,這是典型的政治干預,也是傷害機關的獨立性。且此案目前也還在調查中,建請不宜成立調閱小組。

交通委員會因此進行表決,除召委及未出席委員外,12席立委中,陳椒華,與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許淑華、陳雪生、傅崐萁等5席立委投下贊成票,但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李昆澤、陳素月、林俊憲、蔡易餘、許智傑、劉櫂豪皆投下反對票,未通過成立調閱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