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5日)表決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經公告半年後,得在公告3個月內由全民投票複決。民進黨主張應與年底九合一大選一併舉行。對此,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5日)回應,是否合併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將提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決定。

中選會說明,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第1項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4條、第174條之規定。

對於藍營批評,執政黨去年以「會造成選務困難」為由,極力反對「公投綁大選」,如今又主張要推動修憲複決綁大選,根本自相矛盾。中選會也說明,公民投票法第23條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2021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惟憲法修正案之複決,上開憲法增修條文已明定辦理期限,不適用公民投票法第23條規定。

中選會表示,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九合一大選),經中選會第568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今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提出,中選會應於上開憲法規定期限內辦理複決投票,惟是否合併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屆時將提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