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婚宴」群聚感染持續延燒,其中,染疫的秀林國小校長(案21917)在採檢結果未出爐前,就參與民雄鄉公所村鄰長的「聯誼餐會」,遭罰15000元。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強調,在採檢結果出爐前,一律不能參加聚會。
莊人祥進一步說明,與確診者「接觸」而被匡列的對象,主要分成「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前者從與染疫者接觸日起,10天內不可外出;後者則是可外出但活動受限,禁止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
此外,非匡列的採檢對象,自採檢並從醫院返家後,如出現症狀,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採檢後如症狀緩解,仍需持續自我健康監測10天。
莊人祥強調,「等待採檢結果」期間,不論是什麼狀況,採檢結果出爐前,一律不能參加「聚會」,若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