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黨產會2月8日認定,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悖於民主法治方式,取得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前中興山莊用地(原國發院)為不當黨產,並遭國民黨賤賣,在相關土地現均已移轉第三人台北市政府、元利建設公司而無法返還予國家情況下,爰依黨產條例第6條第1項、第3項及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規定,依國民黨移轉他人時價格,並扣除該次交易繳納國庫稅款,追徵其價額共計32億375萬8986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同時聲請停止追徵,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裁准在該訴確定前先停止追徵,可抗告。

國民黨主張,若繼續執行追徵32.3億多元,國民黨的不動產與動產等,恐再度陷於隨時被大量查封、拍賣的窘境,導致國民黨無處辦公,嚴重影響政黨正常運作及參政權。

國民黨表示,目前尚有勞工每月薪資、9.7億元的退休金及9.8億元資遣費須給付,一旦持續追徵,將使國民黨調度資金困難,進一步讓勞工無法順利取得薪資、退休金、資遣費,導致生存陷入困境。

國民黨強調,相關土地被推定為不當黨產後,已無法處分,足以確保黨產會日後若取得勝訴,可對國民黨追徵,因此,即便裁准停止追徵,對公益也無影響。

北高行認為,黨產會向國民黨追徵32.3億元有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虞,且無立即執行的公益,另追徵價額高,法院若未於現階段介入處理,國民黨隨時可能被執行財產導致難於回復的急迫情形,該案若由國民黨勝訴,國家也將負擔過重的金錢支出,並衍生爭訟導致耗費社會資源,故裁准該訴訟確定前先停止追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