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民眾可檢舉的違規行為限縮到46項,一般紅黃線違規停車,在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情況下,未來將不予舉發。但因行政院遲未公布施行日期,發生民眾在劃有紅線路段臨停穿雨衣,卻因此遭開單的狀況。對此,國民黨立委萬美玲今(7)日批評行政院明顯行政怠惰,要求行政院應盡速公告新修正的道交條例施行日。
萬美玲指出,立法院於去年12月7日即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限縮檢舉達人檢舉權限,明定非對交通安全有危害性的違規,警察機關得不再受理,例如紅黃線臨停,且此修法總統府也於去年12月22日公布,只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但行政院在總統府公布後,已經超過2個月仍未公告施行日期。
面對網友投訴,在紅線臨停穿雨衣就被警察開罰單。萬美玲不滿稱,致使新修正的法律至今仍未有效力,造成有民眾只是紅線停車穿雨衣卻仍遭到檢舉受罰,不僅影響民眾權益,更是藐視國會。
萬美玲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修正案,在立法院審查時,行政院可以對修法內容充分表達意見,即便法律修正案在立法院完成三讀通過後,行政院也可於10日內提起覆議,顯示任何法律修正,都已經充分尊重行政院,如果行政院在法律三讀通過且總統府也已公告後,仍遲遲不公布施行日期,那就是行政怠惰。
萬美玲說明,現行「中央法規標準法」只規定如授權行政院施行日的法規,由行政院公布的施行日才開始有效力,等同即便立法院三讀通過且經總統府公布的法律修正案,如果有授權行政院訂定施行日,只要行政院不公告施行日,新修正的法律將沒有任何效力。
萬美玲因此稱,除要求行政院應盡速公布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施行日外,同時為了避免行政怠惰,影響人民權益,她也將提案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明定法規授權行政院公布施行日期者,最遲應於2個月內完成公布,逾期仍未公布,則自動生效,避免未來繼續發生因行政怠惰影響國人權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