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移動源排煙造成空氣污染新北市環保局不定期於機車行駛的密集區進行排氣檢驗攔檢作業,3月1日上午,環保局於板橋大觀路1段大觀國小旁執行機車攔檢作業,一名年約40歲載送瓦斯之騎士被攔下後即對執勤公務之黃姓攔檢員口出惡言,除此之外,還出手揮拳毆打並持安全帽追打,造成該名同仁臉頰及牙齦約10~15公分多處挫傷,環保局已立即報警並提告該名騎士妨礙公務、傷害及公然侮辱。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攔檢業務,除環保局稽查同仁在現場外,亦行政委託專業之環保檢測公司共同進行現場排氣檢測。當日於機車攔檢勤務中,該名載送瓦斯之騎士被環保局委託之黃姓攔檢員攔下,請其排隊進行排氣檢測並說明攔檢原因後,該騎士即暴怒並惡言怒罵,不僅如此,更下車向黃姓攔檢員揮拳毆打,黃姓攔檢員雖立即閃躲,該名騎士竟變本加厲改持安全帽追打,導致黃姓攔檢員受傷送醫。

程大維說明,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3項規定:「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該名被毆打人員係環保局委託執行路邊攔檢機車排氣業務,故其執行勤務時具備公權力,因此,環保局已針對該騎士提告妨礙公務、傷害及公然侮辱;又此案將依據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避、妨礙或拒絕攔查,裁處5000元罰鍰。環保局強調,對於藐視公權力並以暴力相向之民眾,決不寬貸,以捍衛公權力。

程大維指出,為改善新北空氣品質,環保局長期以來於機車行駛的密集區進行排氣檢驗攔檢工作,也請被攔下之機車騎士耐心配合,等候檢測。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氣狀污染物檢測濃度超過排放標準,可處15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及行政院環保署公告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機車,無論使用與否,只要車籍狀態正常,每年應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完成排氣檢驗,若超過檢驗期未定檢,可處500元罰鍰;逾期6個月仍未定檢,屆期未完成檢驗者再處3000元罰鍰,最重得移送監理機關註銷車牌。提醒機車騎士務必每年完成機車排氣檢驗,以免受罰。

黃姓攔檢員執行排氣檢驗攔檢作業,遭民眾毆打並持安全帽追打,造成該名同仁臉頰及牙齦約10~15公分多處挫傷。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