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頭份工廠上班的 28 歲王姓女包裝員,去年底因操作大型機台發生意外,右腳遭 1100 公斤貨物輾壓成傷,經轉送至台中大型醫院後,因評估復原狀況不樂觀,最終走向截肢的命運。事後傳出工廠老闆竟打算以 1 萬元慰問金「打發」,勞資雙方經調解,仍只略為提高至 10 萬元。據悉,老闆娘甚至說出「截肢而已,不嚴重」、「妳媽中風,還能走路已經不錯了」等偏激言論,網上輿論一面倒抨擊資方。對此,律師呂秋遠今(18)日指出,如果老闆娘的言論屬實,代表缺乏基本同理心,「從重量刑是有可能的」,他更強調若要自己幫忙,絕對義不容辭。

呂秋遠表示,這是一件在基層工作裡,因為雇主沒有注意員工訓練、機器維修等等發生的意外,屬於公傷範圍。「如果是因為雇主的過失,雇主應該負起過失重傷害的刑責,以及損害賠償,並且在公傷期間,除非特殊狀況,否則不能解雇,必須給予有薪病假,醫藥費,往後應該安排相對應能力的工作」。他補充另外還有失能損害賠償等相關問題。

呂秋遠提到,這段期間,王女身邊的人勸她放下,勸他不要告公司,不然會什麼都沒有。有人要她接受調解結果,不然公司會脫產,更有人說訴訟過程冗長,會很辛苦。

他強調:「但是, 10 萬元?公司的法務是往生了嗎?」,並分析道,過失重傷害如果成立,易科罰金的機會都不一定有,相關人員可能要入獄服刑,竟然只願意給 10 萬元?更不要說根據女孩的指控,公司老闆娘竟然會說「截肢而已,不嚴重」以及「你媽中風,還能走路已經不錯了」,這些話如果屬實,恐怕連基本的同理心都沒有了,從重量刑也是有可能的。

呂秋遠表示如果需要自己幫忙,當然義不容辭,也呼籲社會大眾到她臉書那裡鼓勵她,讓她知道,不論是法律、社會資源、輿論,都會希望她能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