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陽光法案之意旨,達成公職人員清廉自持之目標,杜絕不法或貪瀆弊端,新北市消防局今(17)日上午於局本部10樓1001會議室辦理110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抽籤作業,由消防局長黃德清親臨主持,藉由公開、透明之抽籤方式抽出受審查人員,以達澄清吏治、肅貪及防貪效果,並增進人民對於公職人員品德清廉之信賴,以昭公信。

當日由黃德清及政風室主任林三龍共同檢視抽籤人員之名冊,於與會簡任層級長官、各科(室)、各外勤大隊主管及在場政風人員見證下辦理抽籤作業,以公開、透明、效率之程序,由消防局110年度應申報財產人數12人中,依10%比例(無條件進位)抽出2人,審慎進行實質審查及前後年度申報財產比對作業。另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1條及第12條規定,各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應就有無申報不實或財產異常增減的情形,進行個案及一定比例之查核,若發現有故意不實申報財產者,將依法報處以罰鍰。

黃德清表示,為符合陽光法案精神,並促進申報義務人對財產申報法規之瞭解,消防局政風室每年皆積極辦理相關法令宣導及申報輔導,並提供定期申報義務人線上授權查詢財產資料服務,協助消防局申報義務人正確即時完成財產申報作業,更能減少因不諳法令導致申報錯誤之情事發生,以期達成「端正政風,確立公職人員清廉基礎」之宗旨,並期勉同仁能依循法令規章要求,奉「廉潔自持,依法行政」為圭臬。

黃德清表示,為符合陽光法案精神,並促進申報義務人對財產申報法規之瞭解,消防局政風室每年皆積極辦理相關法令宣導及申報輔導,並提供定期申報義務人線上授權查詢財產資料服務。   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新北市消防局今(17)日上午於局本部10樓1001會議室辦理110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抽籤作業。   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