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8)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解禁福島5縣市食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隨即在官網預告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其中,仍有4項日本食品停止輸入查驗(即禁止進口),包括︰日本國內限制流通的產品、福島5縣市野生鳥獸肉、菇類及漉油菜。至於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證明(即檢附雙證)者,包括︰福島5縣市開放品項之產品、宮城縣等4項生產製造之菇類、宮城縣和岩手縣生產製造之水產品、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茶類產品,以及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生產製造之乳製品、嬰幼兒食品。
衛福部強調,秉持科學實證、保障國人健康及食品安全與安心原則,我國持續要求所有從日本輸入的食品都要檢附產地證明,邊境輻射檢測量能充足,且嚴格實施輸入食品邊境查驗與輻射檢測機制,積極建立完整的食安管理,並進行風險管理與溝通,以維護民眾飲食安全。
從100年3月11日日本發生福島核電廠事件後,全球原有55個國家(地區)對日本食品採取管制措施,到目前為止,已有41個國家(地區)完全解除管制措施,12個國家(地區)對風險產品停止輸入或要求提供輻射或(及)產地證明,僅台灣與中國全面禁止福島等特定地區的所有食品。
衛福部食藥署從100年3月15日起到110年12月31日止,10多年來針對日本輸台食品共檢測18萬餘件,輻射值檢測結果均符合日本標準及我國標準,其中,微量檢出236件,包括有217件(91.9%)都是在105年底前檢出,近5年檢出批數已大幅降低。
衛福部今天預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即禁止進口之規定)草案,以及預告「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前述草案將進行為期10天的預告期,以蒐集各界意見。
衛福部強調,所有從日本輸台產品都要檢附產地證明,這次預告係參考各國對日本食品管制措施,並檢視日本國內監測,以及我國對日本輸入食品邊境抽驗結果,由現行「地區管制」改為「風險產品管制」,包括︰
一、 停止輸入查驗(即禁止進口)︰
(一) 日本國內限制流通的產品,為當然停止受理輸入查驗。
(二) 野生鳥獸肉︰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三) 菇類︰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四) 漉油菜︰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二、 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證明(即檢附雙證)︰
(一) 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開放品項之產品。
(二) 宮城縣、岩手縣、山梨縣、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菇類。
(三) 宮城縣、岩手縣生產製造之水產品。
(四) 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茶類產品。
(五) 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生產製造之乳製品、嬰幼兒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