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住宅補貼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期間:111年2月14日(一)至2月25日(五),受理申請項目為租金補貼,錯過去(110)年8月申請的市民朋友可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110年度租金補貼第2次公告新北市計畫戶數為4128戶,獲租金補貼者按其分級級距及租賃區域,每戶每月可獲得2000元至5000元不等之租金補貼,最長補貼1年。
為配合防疫措施,市府屆時將暫停臨櫃受理申請服務,以減少疾病傳染的風險,欲申請110年度第2次公告租金補貼者,請多利用住宅補貼線上申請網站申請,期限至111年2月25日17:00止。若以郵寄方式提出申請,民眾可自111年2月14日起,至城鄉局官網下載申請書,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下載,填寫後檢附相關文件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