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空污,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年推出「移動污染源管制」,不過遭部分推廣電動機車的團體批評「作為毫無章法」。對此,環保署今(27)日澄清,民眾相對更容易接觸移動污染源,在管制上已加嚴新車排放標準,並鼓勵民眾淘汰老舊車輛。

環保署表示,移動污染源的車輛尾氣排放,比固定污染源工廠煙囪更接近民眾的生活範圍,相對更容易接觸及暴露,因此在車輛空污管理上,著重以「加嚴新車排放標準」及「鼓勵老舊車輛淘汰」,快速減少空氣污染排放以改善空氣品質為主軸。

在加嚴新車排放標準部分,環保署指出,柴油車、汽油車及機車分別於110年9月1日、110年3月1日及111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六期、六期及七期標準。以機車為例,最新七期排放標準,加嚴了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氮氧化物12~74%,強化機車業者生產製造更低污染的機車。

至於鼓勵老舊車輛淘汰,環保署則說,自106年起推動一至三期老舊大型柴油車淘汰,到去年已減少超過3分之1,削減約40%的全國大型柴油車污染排放量;機車方面,往年是補助民眾新購電動機車,至去年底已將474萬輛老舊機車淘汰除27%,今年則改為補助汰舊換電動機車或符合七期標準機車。

環保署指出,汰換老舊機車為電動機車具減碳效益,每輛約有2.3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減碳效益,因此推廣電動機車,是我國推動淨零碳排路徑之一,各部會或地方政府都有投入資源,如經濟部補助每輛最多1萬元,各地方政府去年補助新購或換購電動機車每輛約900至3萬2000元等。

環保署強調,對於移動污染源一直採取多元化管理措施,除了車輛管理外,其他包含訂定燃料油品成分標準、推動市區公車電動化,以及透過定期、不定期攔檢、稽查及取締高污染車輛等,改善移動污染源。由全國交通測站監測數據顯示,近5年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碳氫化合物分別減少16%、45%、22%及30%,顯示移動污染源改善已見成效,將會持續系統性及多元方式管理移動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