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0年度租金補貼及青年租金補貼審查結果出爐,經審查符合資格且屬計畫戶數內分別有2萬644戶及523戶,審查結果公文將於1月底前分批陸續寄送,已備齊租約相關資料者款項將於農曆年前1月26日撥入申請人指定之郵局帳戶,獲110年度租金補貼者按其分級級距及租賃區域,每戶每月可獲得2000元至5000元不等之租金補貼,最長補貼1年。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110年度第1次公告租金補貼申請踴躍,還有4283戶符合資格者無法獲得補貼,因110年度還有第2次公告租金補貼計畫戶數的名額,因此無法獲得第一次公告租金補貼資格者,城鄉局會協助代為申請第2次公告租金補貼,不用再提出申請。另提醒獲補貼的朋友,為避免於補貼期間因租約到期或搬遷致無法如期領到補貼款或有溢領之情形發生,請補貼戶留意如有租約到期或搬遷等情形,應依規定於租約屆滿或搬遷後3個月內,主動將新租賃契約資料送至城鄉局審查,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此外,110年度第2次租金補貼自111年2月14日起至2月25日受理申請,錯過去(110)年8月申請的市民朋友可把握機會提出申請,為配合防疫措施,市府屆時將暫停臨櫃受理申請服務,欲申請110年度第2次公告租金補貼者,請多利用線上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以減少疾病傳染的風險。民眾亦可自2月14日起就近至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或上城鄉局官網下載申請書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下載,填寫後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城鄉局提出申請。
第二次租屋補貼。 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