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10)日表示,1/12(三)起,原「重點高風險國家」10國自名單移除,適用目前已加嚴之第三級流行地區來台旅客的入境檢疫措施:入境時須提供2日內核酸檢疫報告、一律入住防疫旅館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

陳時中指出,我國去(2021)年11月底及12月初為因應Omicron變異株,實施「重點高風險國家」來台旅客管制措施,至今已逾1個月,截至1/7已執行162位旅客專案集中檢疫,累計篩檢出2例Omicron變異株病例。指揮中心將持續監視國際疫情,如發現新興變異株可能對我國防疫造成重大威脅時,將再重啟「重點高風險國家」來台旅客專案管制措施。

他表示,南非、波札那、納米比亞、賴索托、史瓦帝尼、辛巴威、馬拉威、莫三比克、埃及及奈及利亞等10國原列為以Omicron變異株為主的「重點高風險國家」名單,目前我國已累積對該變異株的防疫經驗,經檢討及評估後,將上述10國自「重點高風險國家」名單移除,並適用目前已加嚴之第三級流行地區來台旅客的入境檢疫措施。

陳時中說明,自第三級流行地區所有入境旅客搭機來台前應取得「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前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且事前安排檢疫居所(僅限防疫旅宿或自費集中檢疫所),旅客抵台後皆須配合採深喉唾液,進行PCR檢測,並搭乘防疫車隊前往檢疫居所,接續完成14天檢疫,旅客應於入境後的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配合進行6次PCR檢驗或公費快篩。此外,長程航班抵台的旅客應於機場落地採檢及進行快速核酸檢驗,陽性者由空側搭乘救護車後送專責醫院。

他表示,如旅客於本措施宣布實施前已完成航班機票預訂,且有改訂防疫旅宿的困難,仍可自費至集中檢疫所檢疫14天,或撥打1922防疫專線,並提供航班訂票證明,指揮中心會協助安排至集中檢疫所自費檢疫。

1/12起,原表定10國自重點高風險國家移除,調整為已加嚴之第三級流行地區的入境檢驗措施。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