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逐年攀升,新北市交通局再度會同消保官、台北區監理所、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及警察局稽查販售電動自行車的店家,計查獲2件違規情事,勒令業者下架不得陳列販售。

交通局交通安全科長林昭賢表示,這次聯合稽查對象為民眾檢舉的店家,計查獲1件業者販售未具審驗合格證明文件的車輛,及1件販售車輛外觀與審驗合格證明書登載不符、車身違規加裝側方腳踏板,違反電動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的規定,已於現場勒令業者不得陳列販售。

交通部統計資料顯示,新北市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連續3年逐年攀升,1-10月事故件數從108年的195件,增加到109年246件,110年則高達354件,比109年同期增幅達44%;另外,110年1-11月騎乘電動自行車違規行為則以未戴安全帽最多,其次是不服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行駛,違規駕駛者7成以上為外國人。

林昭賢指出,為降低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及違規行為,交通局已請相關單位將電動自行車納入交通安全宣導項目,另彙整多國語言宣導教材提供各單位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輔導民眾正確騎乘觀念;警察局並持續規劃機車及電動自行車大執法,防制事故發生。

交通局長鍾鳴時提醒,騎乘電動自行車應遵守慢車相關交通規則,騎乘時需配戴安全帽且不可擅自改裝,亦不得載人,違規將處以300元到600元罰鍰;也呼籲民眾選購車身懸掛有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並請店家檢附審驗合格證明文件及完成車照片,確保騎乘安全。

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選購車身懸掛有合格標章的車輛。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交通局再度辦理電動自行車業者聯合稽查。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