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27日指出,台灣電力公司對核電廠建立「機組斷然處置程序」,並長期宣稱是萬無一失的機制,卻對人性考驗避而不談、對核災防範破口視而不見,因此監察院通過糾正經濟部、台電。對此,台電今(28)日表示,核能安全是核電廠營運的最高原則,會虛心檢討、持續精進。
監委表示,日本福島在100年3月11日發生核災後,同年4月間原能會核定「我國核能電廠現有安全防護體制全面體檢方案」,要求台電建立「機組斷然處置程序」,因應複合式災害。至今國內權責機關就以此程序為護國神器,不斷宣稱台灣核能安全已升級,不致發生福島式核災。
監委指出,立案調查後發現,「斷然處置程序」最終成敗關鍵,全靠現場工作人員原地死守,這是人性嚴酷考驗,更有專業訓練及操作經驗等要素,還有許多不確定因素未能充分掌控,台電卻長期都避而不談,而經濟部也難辭監督不力之咎,因此依憲法及監察法規定,監察院通過糾正經濟部、台電。
對此,台電今日表示,斷然處置目的即是掌握黃金時效,避免爐心熔毀及放射性物質大量外釋,使事故對民眾的影響降到最低。且斷然處置的策略不僅通過原能會審查及歐盟壓力測試驗證,也已正式編訂程序書,確保爐心燃料能被水淹蓋,員工不會面臨爐心熔毀的嚴峻情境,亦不會出現僅依賴少數廠內人員肩負救援任務。
台電強調,確保核安是核電廠營運的最高原則,每年皆會辦理緊急計畫演習,將複合式天災納入演習情境,進行斷然處置措施演練,持續強化人員訓練與緊急應變整備。對於本次監察委員提案糾正,台電表示,將以謹慎的態度,持續檢討、精進核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