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加工蛋品與鮮蛋衛生安全品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將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雞蛋噴印溯源標示政策,校園、國軍、賣場及網購等通路販售之洗選鮮蛋,都將會有完整生產業者資訊,確保產製消權益。

明年起洗選鮮蛋於各大通路販賣前,皆需於「台灣雞蛋噴印溯源管理系統」登錄農產品經營者名稱、聯絡電話、生產所在地鄉鎮市區、原料蛋來源畜牧場之進貨數量及洗選鮮蛋出貨數量等資訊,並於蛋殼噴印洗選廠(場、室)及來源畜牧場溯源編碼、包裝日期及生產方式代號。

農委會說明,已於110917日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公告訂定「指定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與其應登錄之項目及標示方式」,並自11111日正式實施。業者供應指定通路之若查有未依規定於殼噴印(場、室)與雞來源畜牧場溯源碼、包裝日期及生產方式等內容,或噴印內容不實等情節,將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31條規定,令限期改善,不改正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為便利消費者查詢,農委會建置「國產家禽溯源入口網」單一入口網,消費者可至該網站之「台灣雞蛋噴印溯源管理系統」,透過所購買雞蛋之蛋殼噴印溯源編碼查詢洗選廠(場、室)及來源畜牧場等資訊,提供消費者雞蛋身分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