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21)日是冬至,民眾普遍有吃湯圓、冬令進補等習慣。食品藥物管理署抽查冬季應節食品共643件,今(20)日公布稽查結果,共3件不合格:其中酸菜及湯圓各1件檢出防腐劑超標;五香豆干1件檢出漂白劑。食藥署表示已由地方衛生局依法裁處。
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心,食藥署啟動「110年節慶時令食品稽查抽驗專案--冬季時令食品」計畫,共完成冬至應節食品643件抽驗,其中酸菜及湯圓各1件分別檢出苯甲酸及己二烯酸超出使用限量;五香豆干1件檢出過氧化氫 (不得使用),均與規定不符,已由地方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
食藥署說明,食品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不符規定,已違反食安法第18條,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9款可處新臺幣3萬~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食品添加物,並注意其使用範圍及限量,加強製程衛生管理,以確保產品衛生安全。另提醒消費者,市售湯圓、配料及冬令進補食品種類繁多,應選擇信譽良好之商家購買,且湯圓多為糯米製成,腸胃功能不佳者不宜過量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