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6日出席防疫記者會時,因北市按照1至3類對象來進行接種追加第3劑疫苗,柯文哲表示,第一類醫事人員若出現沒打疫苗進而被感染事件,每1例開罰1500元起跳。今疫情記者會上指揮官陳時中針對此事回應指出,《傳染病防治法》包含明知自己已染疫或被居家隔離等是否遵守防疫規定,都有相對應的處分罰責,但不打疫苗而染疫的罰則倒是沒有。

柯文哲今表示,北市按照1至3類對象來進行接種追加第3劑疫苗,而第1類醫事人員由醫院自行造冊,如護理師、清潔人員等,若已打過2劑疫苗且超過5個月,醫院必需自行安排相關人員接種,若出現未打疫苗進而有造成感染的病例,每1例開罰1500元起跳。

陳時中針對此事回應表示,《傳染病防治法》如針對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而如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依傳染病法第36條規定所定檢查、治療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等,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陳時中說,柯文哲說的情節,可以符合該條文,但最低罰款應該是3000元,「我們沒有查到1500元,不知道是不是內容有誤。」陳時中說,目前無針對不打疫苗卻染疫的罰則,他表示會再進一步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