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2016年11月2日首度認定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黨產條例」規定,作成原處分禁止2家公司處分共約156億元資產,2家公司與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今(25)天判國民黨與2家公司敗訴;而大孝大樓也被認為是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前年追徵7.8億餘元,國民黨不服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北高行今天也判國民黨敗訴,受國民黨委任的律師張少騰聆判後表示,將研提上訴。

北高行就中投、欣裕台案開庭時,2家公司律師主張,黨產會主委顧立雄(現任國安會秘書長)做出行政處分前,曾表示2家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應收歸國有,但前述2家公司資金來源合法,並非國民黨可實質控制,國民黨雖身為2家公司股東,但不代表參與經營。但黨產會律師解釋,作出行政處分前經過聽證程序,已針對有利與不利部份進行調查,並未剝奪原告的陳述權利,才會依法作出處分。

至於大孝大樓案,黨產會於2019年5月間認定國民黨違反法令等悖於政黨本質及民主法治原則方式,取得台北巿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大孝大樓)及坐落土地,並已移轉他人,且大樓已被拆除,該會無從取回房地,因此處分從國民黨其他財產追徵相等價額共7億8275萬8715元,國民黨不服提起撤銷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法院認為黨產會追徵7.8億餘元金額龐大,若未及時介入處理,將對國民黨造成難於回復的急迫損害,裁准停止執行確定。

開庭時,國民黨主張,當時大孝大樓是民眾服務總社公開標售,後來才賣給國民黨,黨產會應找民眾服務總社才對,黨產會則認為是國民黨「借名登記」,北高行今天則宣判國民黨敗訴,但仍可上訴。